2007年11月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>
第一版:精华新闻
改变文字大小:
大
中
小
|
打印
|
关闭
开化 自制猎枪狩猎被公诉
吕晓土
“我自己制作猎枪是为了打野猪,又没有用来做其他事情,没想到会犯法。”近日,开化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。2006年4月,张某利用枪支零配件等材料自制了一支猎枪及六发子弹,并将猎枪及弹药等藏于家中。经鉴定,张某制造的单管猎枪是枪支,具有杀伤力。